1. 交通标志牌施工单位应当具备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交通安全设备二级资质。
2. 交通标志的引入,应当表明建造单位应当依照规划图纸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和有关部分审阅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3.建造单位应当依照规则设置施工区域,并在施工区域设置施工标志、施工标志、施工通知书等安全标志。建造标志设置规模应考虑对正常交通习惯的影响,引导路途交通注意事项,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引导交通。
4. 施工前对交通标志、交通标志原材料、机械性能、外观质量、使用功率等进行检测,其使用寿命和功用应符合标准和规划要求。
5.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佩戴安全标识牌,对攀爬、吊装、运输、加工化工原料等采纳安全保证办法,并恪守有关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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